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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通过氢气最新立法 首次承认氢排放的气候风险

来源:美国环球协会 2024-09-04

近期,欧盟理事会通过了“氢气和脱碳气体市场一揽子立法”(Hydrogen and Decarbonized Gas Market Package),旨在推动欧盟天然气系统转向低碳和可再生气体,尤其是氢气,以实现欧盟的去碳化目标。

值得关注的是,新立法进一步明确了可再生和低碳气体(包括低碳氢)的定义、阈值以及温室气体排放评估方法,并首次明确承认了氢气排放的风险以及气候影响,这将对未来欧盟的氢气市场产生重要影响。此外,新立法为未来氢气市场的发展(包括专用的氢气基础设施)搭建了强有力的框架,其中包含氢气和其他脱碳气体的运输、供应和储存的具体规则,凸显了欧盟实现去碳化目标的决心。

作为欧盟“Fit for 55”政策体系的一部分,该一揽子立法更新了其现有的天然气法规和指令,为氢气和脱碳气体制定了共同的市场规则。具体来看,这次欧盟理事会通过了两份文件,一是《可再生气体、天然气和氢气内部市场条例》(Gas Regulation,简称《气体条例》),另一个是《可再生气体、天然气和氢气内部市场共同规则指令》”(Gas Directive,简称《气体指令》)。其中,《气体条例》将在公布六个月后即刻生效,而《气体指令》则要求成员国在两年内调整本国立法,以符合指令的规定。

1新立法明确了低碳气体定义 为难减排行业转型提供支撑虽然从长远来看,可再生氢最符合欧盟的气候目标,然而可再生氢的生产规模短期内难以满足欧盟氢需求的增长。因此,低碳燃料(如低碳氢)或会在欧盟能源转型中发挥重要作用,特别在短期和中期时间内,可以快速减少现有燃料的排放,为难减排行业的转型提供支持。

在此背景下,欧盟最新通过的《气体指令》明确了低碳气体(包括低碳氢)的定义,以及温室气体排放阈值:即低碳气体可以来自不可再生资源,包括从废弃物中回收的碳燃料和低碳氢气;低碳气体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相比于化石燃料应至少减少70%,即温室气体排放阈值为3.384 kgCO2e/kgH2,这与此前《可再生能源指令》中要求的可再生气体的温室气体排放阈值一致。

此外,《气体指令》要求的“低碳气体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方法”也与可再生气体减排量评估方法一致,都涵盖了全生命周期排放,并且考虑到了氢气泄漏导致的间接排放,上游的甲烷排放和实际的碳捕集率。

2氢气本身也是间接温室气体 新立法首次提出应减少氢气排放虽然氢气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有着巨大的潜力,但是氢气本身也是一种间接温室气体。据《Nature》子刊《通讯——地球与环境》发表的一项研究称,在20年尺度内,氢气的增温效应约是二氧化碳的37倍。

根据美国环保协会(EDF)的最新研究,若在氢气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评估中考虑氢气泄漏问题,氢气系统替代化石燃料所带来的气候效益将低于预期(点击查看相关报道),因此,为了最大化氢气的气候效益,应当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氢气的排放。

此次欧盟通过的《气体指令》就提出,氢气网络、储存和终端运营商应采取措施,防止并尽量减少其运营过程中的氢气排放,并定期对运营商负责的所有相关部件进行氢气泄漏检测和维修调查。欧盟委员会也需要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提交一份报告,评估氢气泄漏的环境和气候风险、技术特性以及最大氢泄漏率。在此基础上,欧盟委员会还应酌情提交一份立法提案,引入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氢泄漏的可能风险、设定最大氢泄漏率并建立合规机制。此外这些措施也应当纳入“低碳气体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方法”中。

3推动中国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可以从这些方面发力中国当前也十分重视氢能产业的发展,将氢能视为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加快编制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有序推进氢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稳步开展氢能试点示范,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拓展氢能应用场景。为推动中国氢能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我们建议——

● 重视氢气的生命周期排放,最大化氢气的气候效益。制氢端应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对于化石燃料制氢要加装碳捕集与封存(CCUS)系统。在氢气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估中应考虑其全生命周期的影响,包括上游原料的甲烷排放、碳捕集效率以及氢气本身排放的气候影响。需要制定有效的氢气排放管理机制,最大限度的减少氢气生产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确保氢气生产的清洁性。● 优化完善国内清洁氢认证标准,规范引导氢能产业发展。目前,国际上多个国家、地区和组织相继发布清洁氢认证的相关标准。建议中国相关主体根据国际标准的最新发展,优化完善目前的标准,特别是在清洁氢的定义、阈值以及核算方法等方面力求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趋势相协调,推动清洁氢标准和国际互认。● 氢能应优先应用于难减排行业。当前,氢能在多个领域已经开展了应用,如交通、工业、电力等。然而在一些能够直接电气化的领域,应用氢能的效率和成本效益都低于直接电气化。因此,为实现能效最大化,氢能应当优先被用于难以电气化的减排困难行业,如重工业、长途货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