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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OR新能源,氢能产业“成长的烦恼”

来源: 2019-09-02

氢能,正火热蔓延,但有一个问题一直无法回避,那就是氢能的属性。

目前国内对氢是按照危化品来管理的,而并非属于能源管理体系,更不要说是“新能源”了,而造成这种局面的很大因素源自于氢气的安全性。

众所周知,氢主要的特性是可燃的、易燃的,所以大家谈氢色变。氢气是最轻的气体,在空气中扩散较快,具有较强的泄露性,氢气向上扩散的速度可以达到20m/s,是天然气的6倍,是汽油的11倍。

而且氢气极其易燃,泄漏的氢气在空间中扩散积聚,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到火源就会燃烧,甚至爆炸。如果在一个开放的空间而不是密闭空间 ,氢气的比重相当于整个空气的十四分之一。

从技术层面来说,氢气虽然在空气中扩散性很强,但若发生氢气泄漏或燃烧,倒不一定会发生危险或者爆炸,因为氢气作为最轻的气体,可以很快垂直升到空气中并迅速消失。

有实验证明,氢燃料电池汽车和传统燃油汽车同样发生泄漏着火以后,氢燃料电池汽车灭火更快。从安全角度客观的讲,没有任何事物是完全绝对的安全,氢能也同样如此,但是我们可以采取各种措施来确保氢能的安全性并且防止它产生不好的安全后果。

由于氢能仍然被作为危化品来进行管理,已经成为氢能产业发展急需逾越的一座大山,在氢能产业尤其是在目前氢能应用广泛的燃料电池汽车领域,已经产生了一定程度上制约产业发展的不安效应。

虽然我国从战略层面肯定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但专项规划以及政策体系缺位,产业发展方向、目标和重点也不清晰。

危化品的属性更是决定了加氢站无法在生活区、商业区等核心区域建设运营,只能选择偏远地段,大大降低了加氢的便利性,也直接影响了燃料电池汽车的商业化。

种种现状都导致了氢能产业依然被限制于局部,而无法像其他新型能源一样多点开花。

作为一种比天然气更加安全、更加能够控制的二次能源,很多业内人士都期望能够以天然气的管理模式来管控氢能,尽快将氢能从危化品管理体系转入到能源管理体系当中。

今年两会后,国家已明确了由财政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交通运输部、住建部、国家能源局等部委作为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管理加氢等设施建设。

而在各地区,以上海、广东、江苏等省市为代表的地方主管部门也同样相继落实明确。这对于产业的稳定发展,无疑是喝了一杯定心酒。

从早期的小规模示范,到如今的产业化以及局部的商业化运行,对氢的管理应该可以做出更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调整了。

其实,要加速发展我国的氢能产业,除了顶层设计之外,还需提升普罗大众对于“氢”的认知。

必须明确氢是能源载体,它与天然气、燃油是一样的,同为“能源载体”,就不能单一的按照危化品来定义它。

相对于氢能本身的安全性,我们更需要关注针对氢安全的管理问题,此前在美国、挪威等地发生的涉氢爆炸事件,无一不是由于氢管理上的疏忽所导致的严重后果。

只有在思想上重视、政策上审视、制度上控制、过程中管制,建立一套全国性的氢能安全化标准体系,从根源上杜绝隐患,比简单的将氢列入危化品名录中更要有效,如果继续把氢作为一个危化品进行监管,很多问题都将无法解决,对整个产业的发展真的是一个很大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