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9-09-02
成都市财政局等5部6月18日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给予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50%的市级配套补贴。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25日期间(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适用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成都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