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定调”燃料电池国补政策 10家领先企业“接地气”解读
4月23日,国家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有关通知另行发布)。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千呼万唤之下,燃料电池国补政策终于有了点眉目。近日四部委发布了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通知,其中对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方向有了基本定调:
一方面,明确了财政上还是会继续支持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只是支持方式有所改变。既然有了方向上的指引,意味着细则出台也为期不远,这让大多数苦等政策出台的企业看到了持续投入发展的“亮光”,比在茫然中焦灼等待的情形会好很多;
另一方面,业界对通知中提纲挈领的几个关键词,不乏很多疑问,比如“以奖代补”合理与否,能否真正落实?“区域性”发展是否造成选择上的不公?鼓励重点攻关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是否意味着补贴将从整车端延伸至中上游端?“4年左右时间”是长是短?
为此,高工氢电邀请高工产研氢电研究所(GGII)、新源动力总经理刘常福、武汉泰歌首席执行官朱水兴、氢璞创能总经理欧阳洵、自主电堆厂商技术总监李刚(化名)、上海骥翀创始人付宇、鸿基创能首席执行官邹渝泉、东岳氢能副总经理王振华、福瑞电气副总经理宣路、魔方新能源副总经理万静、中鼎恒盛总经理罗克钦等第三方研究机构及燃料电池产业链领先企业高层详细解读这份通知,同时根据产业实际发展情况给予建设性的意见。
➤高工产研氢电研究所(GGII):奖励资金发放谨慎性和目标性
“以奖代补”可减少部分企业为获取补贴而盲目扩张,减少资源浪费,以避免重蹈新能源汽车骗补现象。在4月23日经济建设司发布的《通知》解读中提到,中央财政将按照结果导向“以奖代补”,表明奖励资金的发放谨慎性和目标性。奖励能者得之,将带动产业链上游零部件发展积极性,补足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缺失,创新意识和能力不强的短板。
➤新源动力总经理刘常福:会形成地区虹吸效应
通知显示,政策上将对目前示范运行走在前面的区域如上海、广州、佛山、苏州等进行倾斜鼓励,这些地区会有更大的积极性去发展,政府官员也会更有干劲,而一些目前还没有行动的地区会有压力,如大连等产业基础好的地区,政府会快速追赶。总体而言,对全国燃料电池汽车的商业化示范推广是好事。对于企业而言,可能还会形成地区虹吸效应,企业向示范先进区域聚集,企业的战略布局会更集中。
➤武汉泰歌首席执行官朱水兴:从大水漫灌进入精准滴灌
顶层设计要避免政策的不连续性,此前官方(以汽车主要主管部门工信部为代表)有表达过在有基础、有条件、有积极性的地方示范,现在是对以前提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的调整和深化,同时明确了关键零部件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两个方向。我认为这是由大水漫灌开始进入精准滴灌的政策支持与顶层设计(尚未成型)的过渡方向性阶段。
“有特色领域”着眼的是区域的氢能发展与应用的错位与互补、协同,不是每个区域甚至每个企业都要从制氢、储氢、加氢、用氢,从材料、设备、零部件、检测、应用等各环节都自扛自造,大而全,而是应该依据市场发展的情况、企业和社会主体、政府机构根据自身优势摸索各自方向、找准各自定位,尽量形成全社会全产业链的协同发展,避免盲目跟风、大干快上,这是培育产业与市场的必经过程。
“4年时间”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已经不容易了!需注意,形成粗旷型的没有竞争力的局面容易,但要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难!
➤氢璞创能总经理欧阳洵:奖励电堆及系统厂家,辐射上游厂家
建议奖励有技术原创性、领先性、国产化率高、有批量生产能力及资质的零部件和集成厂家。
从燃料电池产业链来看,建议主要奖励对象是电堆和系统厂家,从而辐射催化剂、膜电极、系统零部件上游厂家。在满足技术原创性(核心技术有发明专利)、技术/工艺优势、批量生产能力与资质要求(ISO9001、IATF16949)的前提下,设置电堆和系统的技术、资质和批量生产能力指标,按照其出货量及实际用户使用情况实施奖励。
奖励4年不长,我认为2022-2023年部分燃料电池车型将具备成本竞争性,全面车型具备竞争性需要到2025年,正好差不多4年时间。
自主电堆厂商技术总监李刚(化名):倾向关系网大的企业,不公平竞争将加剧
我认为这份通知给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比正面影响大。
比如,没有被选中的城市是否还有劲头推动燃料电池的发展?已经在这些城市布局建厂的企业怎么办?不公平竞争将加剧,没有关系资源的企业即使技术先进也难以被认可、被奖励,而被认可被奖励的还是那些关系网大的企业,就像现在国内很多部委的项目一样,总是那几家企业“轮流坐庄”。
此外,通知中没有提及4月22日后是否还会对整车进行补贴(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4月22日推广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财建〔2019〕138号规定的过渡期补贴标准执行,而今年4月22日后似乎将不再执行),那么近期内没有企业敢再装车,今年燃料电池车的产量会受到很大影响,但这也许正是政府的目的之一,即近期内不鼓励装车。
➤上海骥翀创始人付宇:通过4年时间实现目标已经很了不起
目前只是方向性的指引,具体还要等待细则出来。燃料电池是多学科交叉的复杂体系,现在做工程应用要解决很多工程问题;产业链也需要专业团队持续投入,并结合高精尖的细分领域装备。燃料电池产业化基础相对薄弱,虽然近年发展迅速,但如果能通过4年时间实现目标,已经是很了不起的成就。
➤鸿基创能首席执行官邹渝泉:奖励有门槛,技术强调本土化,是拉力赛不是冲刺赛
这里有几个关键词:①“奖”就意味着有门槛,要求肯定会提高,标准由国家定。国家层面基本认可燃料电池技术,但认为目前自主化程度不够,需先夯实研发;②“4年”给了一个相对长的时间,意味着是拉力赛,不是冲刺赛,国家不想再重复锂电的老路;③“区域性”意味着各地区根据自己的财政、研发、产业化能力提出方案,最后由国家协调,避免重复、浪费性投入;④核心技术强调本土化,一些技术从国外输入模式会被打击;⑤“产业链”说明奖励重点不再是终端的车,而是整个产业链。
➤东岳氢能副总经理王振华:做好奖多,差异化发展,对产业发展有利
“以奖代补”是从推动到拉动,并不是做了就一定有,而是做得好的奖的多,做得差的奖的少或者没有,一是鼓励国内优势企业更快发展,而非撒芝麻一样无序发展;二是可以让企业更快提升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避免玩概念搞圈钱游戏,对产业发展无益。
选择城市发展,避免不切实际大干快上 尤其是部分政府为了搞政绩硬上。氢能产业链长且基础十分重要,无根之水长久不了,容易造成基础投资浪费。按一定规则去选择部分有产业基础和优势的城市来开展,既对产业有利,也不会给城市增加负担,体现了差异化发展策略。
国内燃料电池产业链从发展到成熟,“4年时间”还是很必要的。从目前来看,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和部件的国产化进程不同,大量企业有产品但未充分产业化,或者产业化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因此保持较长时间还是有利的。
本次通知中,显示奖励不仅针对整车,更对产业链中上游倾斜,更加有利于国内燃料电池产业发展,避免产业发展“空心化”,这点尤为关键。
➤福瑞电气副总经理宣路:财政支持会持续4年,示范城市应设立指标门槛1、这份通知首先明确了会继续有财政支持,且补贴应该会持续4年,到2025年就会大幅退坡;2、原有的“国补+地补”方式被放弃。希望集中资源,而不是遍地开花,以杜绝挣快钱、粗制滥造的现象;3、示范城市应该设立指标门槛,达到了就是,就有奖励;不应该先选择城市,再有目标性的支持,容易引起不公正的指责。
➤魔方新能源副总经理万静:选择区域集中力量发展对产业发展有利
目前细则还未出台,“以奖代补”具体如何补,对行业产生的影响,还不好下结论;选择部分区域集中力量来发展燃料电池行业更为有利,比如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山东、湖北、四川等具备发展基础、条件比较好的区域,或将会成为示范试点区域;“4年左右时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从我们做燃料电池产线企业的角度来看,是比较合理的。通过这4年重点突破关键技术,实现国产化批量生产,是为后续产业化推动打好基础。
➤中鼎恒盛总经理罗克钦:奖励有技术沉淀的企业,要落到实处
目前我国确实有许多技术不是很成熟,尤其是材料无法满足要求,这份通知的出发点还是很好的。不过,现实中能够拿到政策补贴的单位或者个人往往不是已经具备一定技术的单位或者个人,建议奖励办法一定要落实到实处。既然要补,就要补行业内沉淀已久、具备一定基础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