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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布氢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2年,氢能行业总产值突破150亿元

发表于:2020-01-20  来源:第一元素网  

近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天津市氢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1月15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关于转发《行动方案》的通知。

《行动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对比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在这份正式的《行动方案》中有部分调整:即将推广燃料电池车辆由征求意见稿中800辆提升到1000辆;明确了至少2个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示范项目。

以下是《规划》主要内容:

1发展目标

聚焦核心技术研发和先进装备制造,打造资源生产供给基地、装备研发制造集群、技术协同创新平台、氢能应用示范中心,构建技术、产业、应用融合发展的氢能产业生态圈,到2022年,氢能行业总产值突破150亿元。

技术产业方面,到2022年,培育和引进一批氢气制备和储运、氢燃料电池生产制造、科技研发和配套服务等企业,引育2到3家在氢燃料电池及核心零部件、动力系统集成、检验检测等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龙头企业,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氢能产业集群的试点,初步形成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格局。

推广应用方面,到2022年,力争建成至少10座加氢站,打造3个氢燃料电池车辆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区,重点在交通领域推广应用。开展至少3条公交或通勤线路示范运营,累计推广使用物流车、叉车、公交车等氢燃料电池车辆1000辆以上;实现其他领域应用突破,建成至少2个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示范项目。

2加快加氢站建设

先行在滨海新区建设至少5座加氢站,在武清区、静海区各建设至少2座加氢站,在蓟州区、宝坻区、西青区等其他区域结合实际需求建设至少1座加氢站。加快落实选址,推动项目实施,为示范推广提供保障。支持其他各区结合实际推动加氢站建设。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安全的前提下,企业可以利用加油(气)站土地建设加氢站,也可与现有加油(气)站合建;政府供应的独立新建加氢站用地,根据规划确定的用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加快试点区域典型应用

鼓励各区因地制宜开展氢能应用示范,在具有产业基础和推广积极性高的区域,重点打造3个氢燃料电池车辆推广应用示范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滨海新区重点在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区域打造氢能产业链,推动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叉车、港口机械等示范运营,选择至少1条公交线路推广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累计推广使用氢燃料电池车辆800辆以上。(责任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委、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武清区选择至少1条通勤线路开展示范运营,累计推广使用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叉车、通勤车100辆以上。(责任单位:武清区人民政府)

静海区深入挖掘区内物流企业需求,积极推广使用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叉车,选择至少1条公交线路开展示范运营,累计推广使用氢燃料电池车辆100辆以上。

4加大政策支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支持基础设施和产业化项目建设。2020至2022年,通过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对加氢制氢设施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0%予以补贴,每座设施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行动方案》原文件下载链接:

http://www.bceda.com/uploads/soft/200115//1-2001151416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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